企业介绍
永正镇中心民办幼儿园情况介绍
永正镇中心民办幼儿园由法人李艳云于2002年创办,幼儿园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各类规章制度办学。我园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健康发展。
永正镇中心民办幼儿园位于正宁县永正镇北街1号,占地面积1667平方米,于2017年新建两层教学楼,建筑面积926平方米。幼儿园环境清静优雅,是教书育人的理想场所。幼儿园现有教职工11人,均为大专毕业生,幼儿园经营状况良好,我园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对民办幼儿园的有关规定执行,按月足额发放教师工资。
我园为全日制幼儿教育机构,开设大、中、小共六个班级,共240名幼儿。幼儿园有大型幼儿户外活动器材6件。中小型2件,桌面玩具30多类。风琴、电子琴、游戏机、电视机、医疗保健箱配备大、中、小各班。现有藏书3260册。我园在永正深受广大群众的好评,多年来为永正镇的幼儿教育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永正镇中心民办幼儿园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正宁县民政局,业务审批机关是正宁县教育局。
我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务会是我园的重要机构,园务会成员为11人。园务会行使下列职权:罢免、增补教职工;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决定我园内部机构设置;制定和修改我园章程;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和其他重大事项。园务会每年至少召开20次会议,园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园务会议。园务会设立园长1人、副园长1人,副园长协助园长工作,园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园长指定的副园长代其行使职权。
我园的基本制度有:(一)人事管理制度;(二)教学管理制度;(三)教师管理制度;(四)学生管理制度;(五)安全管理制度;(六)其他规章制度。
多年来,我园坚持以幼儿健康快乐成长为中心,面向全体幼儿,科学地做好保育和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科学地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不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永正镇中心民办幼儿园展望未来,不忘初心,牢记教育使命,任重而道远,面对新的机遇与挑战,园长及全体教师将满怀信心,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建设的步伐,为不断提高幼儿素质及办园水平而努力奋斗。
永正镇中心民办幼儿园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