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星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公告
日期:2022-09-13 浏览 849

为进一步提高新疆新星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推进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市场化公开选聘经理层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亿元整,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国有全资公司,拥有国有控股、参股企业17家、设有5个工作部门。公司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依法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及及相关业务,建立以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资源供应和污水处理等特许经营权经营以及城市绿化、市政建设等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为支柱产业,以旅游投资为战略新兴业务的公司整体业务体系,打造以“以水定产、以水兴城、产城融合”为战略目标的公司。

二、选聘职位

(一)公司总经理1名;

(二)公司副总经理2名(其中:分管建设板块副总经理1名,分管市场运营副总经理1名)。

三、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维稳戍边职责使命、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疆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3)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在同类岗位上取得优良的工作业绩;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5)总经理年龄一般原则在50周岁(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副总经理一般原则在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①凡有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相关管理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②在过往任职期间,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③个人有不诚信记录的;

④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适合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2.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

(1)总经理

①岗位职责。对董事会负责,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以下职责: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和任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管理方案和资本运营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分支机构设立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根据董事会授权,对批准事项的资金使用、经常性项目费用和长期投资阶段性费用支出等进行审批;建立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协调、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各分公司、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改革、管理工作;提出公司行使所投资企业股东权利所涉及事项的建议;经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②任职资格条件要求。具有累计 5 年以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管理或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一般应当在同层级副职或相当层次岗位工作2年以上,未满2年的一般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和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具有高级职称,且具备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综合能力,有担任法定代表人经历者优先;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50周岁以下,工商管理类、经济类、土木类、水利类、农业工程类、金融学类等相关专业,具有3年以上党龄;熟悉国际国内资本市场,能准确把握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发展动态;熟悉大中型企业的运作模式,具有国际化企业管理视野,优秀的组织领导和执行能力;精通资产管理,价值管理、投资融资、基金运作等业务模式,具有丰富的资本运作经验,在资本市场有可查的优良业绩;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具有正常履职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具有高级职称的优先考虑;特别优秀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2)分管建设板块副总经理

①岗位职责。对总经理负责,在总经理领导下,分管项目建设与开发等业务,具体承担以下职责:协助总经理实施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和任务;拟定公司建设板块规划、年度计划与实施策略,围绕建设新星市实施项目开发与储备;对开发与储备项目进行尽职调查、撰写项目尽调报告、可行性分析,并拟定初步的项目建设方案及合同条件谈判等;检查和督促建设开发部的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负责建设板块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总经理安排有关建设板块的其他工作。

②任职资格条件要求。具有累计 3年以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管理或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一般应当在下一层级正职或相当层次岗位工作3年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且具有中级职称;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45周岁以下,土木类、水利类、工商管理类、经济类等等相关专业;熟悉国际国内市场环境,能够准确把握市场政策动向和环境变化;熟悉大中型企业的运作模式,具有成熟的项目管理理念和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在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等领域具有一定的业内知名度;具有较强的项目开发能力,工程、经济、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具有项目开发、建设、运营行业及相关行业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项目管理运作流程,有丰富的业务拓展渠道和项目管控理念;具有正常履职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特别优秀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3)分管市场运营副总经理

①岗位职责。对总经理负责,在总经理领导下,分管市场运营等业务,具体承担以下职责:负责公司公共事业板块和现代服务板块的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公共事业板块和现代服务板块运营管控体系建设,完善运营管理制度、流程和审批;负责制定公司运营管理计划,提高运营管理水平,优化两大板块运营现状;协助总经理做好经济运行工作分析,确保各项生产经营工作正常开展;负责公司公共事业板块和现代服务板块的国资国企改革任务;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制定公共事业板块和现代服务板块的年度、季度、月度运营计划;负责公司提升公共事业板块和现代服务板块的服务质量;负责公司提升公共事业板块和现代服务板块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②任职资格条件要求。应当具有累计3年以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管理工作或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一般应当在下一层级正职或相当层次岗位工作3年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且具有中级职称;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45周岁以下,工商管理类、经济类、金融类等相关专业;具备战略思维与眼光,在物业管理、供水、供电、供暖及能源供应等方面具有丰富的运营经验和成功案例;具有周密完善的工作计划,并能结合各种实际资源组织分析和实施决策;熟悉国际国内资本市场,在财务管理、税务筹划、市场开发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敏锐性和业内知名度;具备较强的分析和预测市场、把握市场趋势,具备资源整合能力和业务推进能力;具有丰富的业财融合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业务处理和业务外联等能力,以及较强团队管理和业务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适应性,秉公办事,不谋私利;具有物业管理、供水、供电、供暖及能源供应等领域5年以上运营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管理意识、较强的价值意识和服务意识;特别优秀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3.特别优秀的条件。应当德才素质突出、市场和职工认可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重大专项、重大改革等急难险重 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

(2)在市场开拓前沿、经营困难企业工作业绩突出;

(3)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业绩特别显著。

四、招聘程序

按照《新星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工作方案》要求,选聘程序主要包括:公布选聘职位、报名和资格审查、职业性格测试、综合能力测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背景调查、核算总成绩、体检、递补、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协商经营目标、聘用签约等程序。

五、管理和待遇

(一)聘任管理。确定的拟聘任人选须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所任职务并解除劳动(或人事)关系。在聘任期间,未经同意不得兼任其他职务。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解除聘任职务。任期考核合格者可连聘连任。

(二)薪酬待遇。按照《新疆新星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18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http://www.btnsss.gov.cn/、新疆人才网等下载相关资料。

报名的人员请将报名表、承诺书(签字扫描)、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报名表、汇总表、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任职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发送至xjxxgt@163.com邮箱,邮件主题标注“职位+姓名”。

(三)资格审查。按照选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由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按岗位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资格。

(四)联系方式。史先生 0902-2364896、17699023848

陈女士 0902-2364896、15699020440

联系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迎宾大道龙泉路

七、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审查、考试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或取消录用资格。监督电话: 0902-2364935、13565195549。

附件1:新疆新星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报名表

附件2:新疆新星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承诺书

新疆新星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9月9日

免责声明:本条信息转自新疆新星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官网。阅读或依此求职过程中,若您有任何问题请直接与新疆新星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官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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