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人市职〔2022〕9号
关于报送2022年度工程系列高、中级
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324号)、《关于修订完善各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78号)等要求,现就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省人力资源市场、省人才中心人事代理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非公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从业人员。
二、申报人员账号创建
2022年度省人力资源市场职称申报评审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gszcxt.cn/zcxt,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实行网上办理。个人账号创建按以下情况办理:
(一)人事档案托管在省人力资源市场、省人才中心,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请将《甘肃省申报职称评审简表》(加盖单位公章)及存档证明(或《存档凭证》《人才手册》)PDF版上传至gsrcsc@126.com,上传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标题为:姓名+工作单位+申报级别+正常评审/破格评审。
(二)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非公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从业人员,请将《甘肃省申报职称评审简表》(加盖单位公章)及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PDF版上传至gsrcsc@126.com,上传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标题为:姓名+工作单位+申报级别+正常评审/破格评审。
若同一申报单位中申报人员超过5人(含5人),请同时填写《2022年省人力资源市场工程系列高中级职称材料预收清单》(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将PDF版上传至上述邮箱。
(三)材料上传成功后,请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个人邮箱查阅创建账号结果。已成功创建个人账号的申报人员,请于9月30日前登录“信息系统”填报并提交评审材料。个人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八位。
三、要素把握
(一)条件标准按省人社厅最新修订的工程技术各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执行。
(二)申报人的业绩均计算到2022年9月30日为止。
(三)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为止。
(四)申报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化的,经现任所在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转系列评审。转系列人员在新系列(专业)聘任(用)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申请转系列人员按新系列资格条件申报职称,其专业技术资历计算按转系列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用)时间累计计算。转系列人员职称申报时需在系统中填报现有同级职称。未转系列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
(五)《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32号)明确的60项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职称系列(专业)对应层级的职称。
(六)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企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的,需在申报职称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缴纳社保半年以上,方可申报工程系列高中级职称。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信息系统,完整、准确填报个人全部申报信息,按要求扫描上传电子版佐证材料,避免出现漏报、错报、业绩未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等情况,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员因操作原因使用了 “一键删除”键的,须在9月30日24:00系统关闭前完成重新申报,系统关闭后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为确保申报工作顺畅有序进行,避免多次重复退回造成网络拥堵、占用系统资源等问题,对申报人上传的各项申报资料退回次数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系统将自动锁定为当前申报资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二)申报人员须填写《诚信承诺书》(附件1),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上传至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栏目。
(三)申报人登录信息系统“职称申报管理”模块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具体操作方法见信息系统“职称培训”模块《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职称使用说明书(申报人员版)》。个人申报务必在9月30日前完成,所需材料按如下要求准备并提交。
1.学历材料:2002年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备案表上的验证码(验证有效期设定为2022年12月底之前有效);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免费申请)。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党校、中专学历的,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有关学历证明材料。
2008年之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卡;2008年及以后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网上毕业证书查询结果。
2.低一级职称证书:(1)持有外省(市、自治区)、国家部委、中央企业集团职称证书的人员和持有部队职称证书的军队转业干部,需另外提供从个人档案中复印的评审表(或定职表)和评审文件(或定职文件),档案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一并上传。
(2)如果现任职称证书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一并上传原系列职称证书。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申报时,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先选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类别,再填写相应的内容,同时上传充分的佐证材料。
4.年度考核材料:申报人须如实填报近5年(按年度出具红头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年度考核结果,并将年度考核材料扫描上传至“相关证明材料”栏目。如将年度考核优秀(3次)作为业绩条件,须将“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资料扫描上传至信息系统“其它业绩审查(其它)”栏目。
5.继续教育材料:申报人应完成《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年度学习任务,2022年及以后继续教育相关数据从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平台提取后,在信息系统中填写继续教育证书编号。2022年之前的继续教育情况,须将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上传到“相关证明材料(其它)”栏目。
6.公示结果证明材料:按照“前后公示”的要求,由申报人所在的用人单位对申报职称评审人员的申报材料和申报情况进行公示,提供公示结果(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并上传至“相关证明材料(其它)”栏目。
7.业绩成果材料:
(1)论文论著。论文、论著内容须与申报人原申报专业相关,期刊须在国家新闻出版署(www.nppa.gov.cn)进行检索,还需进行查重率检索验证。被“中国知网”收录的论文,须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检验验证地址”栏目,省人社厅已购买“中国知网”收录论文查重服务,供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才在信息系统中免费使用,不接收任何报告单。未收录的论文,由用人单位统一联系“中国知网”进行查重,并上传有单位签字盖章的查重报告。论文查重率“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核心期刊论文超过15%、省级期刊论文超过25%,不按相应级别论文对待。
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检索截图、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
(2)课题(项目)材料。课题(项目)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高低填报。上传材料须包括立项、负责人文件、结题(验收、鉴定)等一整套完整的原件材料,材料过多可上传封面、单位盖章页、个人排名页(加盖单位公章)等关键信息资料。
(3)奖励和荣誉称号。获奖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奖励认定按照省职改办《关于当前深化职称改革工作中几个具体事项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4号)执行。
(4)专利。上传包括专利、著作权的转让合同、实施单位取得经济社会效益的证明或税务证明等在内的佐证材料。
(5)其它业绩材料。对照相关系列(专业)评价资格评价“业绩贡献条件标准”填写并上传佐证材料,按照评审条件符合性逐条做好排序。若将参加工程项目作为业绩条件的,请将具体项目资料的关键信息页上传至“其它业绩”栏目,在“业绩描述”栏中按照对应系列(专业)评价条件准确描述业绩并说明本人在项目中的具体工作岗位。
8.档案托管至省人力资源市场或省人才中心的申报人员将《存档证明》或《人才手册》PDF版扫描上传至“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栏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非公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将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PDF版扫描上传至“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栏目。
9.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在编人员由用人单位出具“情况说明”,说明单位用工形式,并将结果扫描上传至“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栏目。
10.填写《甘肃省申报职称评审简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电子版扫描上传至“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栏目,表格及填表说明详见甘肃人才网(www.gszhaopin.com)人事代理频道。
11.中央在甘单位及外省专业技术人才根据省人社厅要求出具委托函,详见《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324号)并扫描上传至“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栏目。
(四)用人单位要充分发挥用人主体作用,严格执行“四公开”(政策、标准、程序、结果公开)制度,严格审核把关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业绩能力以及有关佐证材料,认真落实论文著作审核送审、证书核查、业绩真伪辨别等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推荐程序合规。
(五)申报人员上传的现职称证书(仅限尚未完成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的申报人员)、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业绩成果以及论文、论著材料,请自行准备原件,填写《省人力资源市场工程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目录》(附件2),按省人力资源市场电话通知要求统一报送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审。
五、时间安排
(一)请申报人员务必在2022年9月23日之前完成网上账号创建,于9月30日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过期不再受理申报业务。
(二)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须按照《甘肃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答辩办法》(甘职改办〔2001〕12号)要求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请申报人保持手机畅通。
(三)公示发证。评审结束后,请评审通过人员自行登录信息系统“职称申报管理”模块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305号(省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人事代理部)
咨询电话:0931- 8729038 8729502
附件2:省人力资源市场工程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docx
附件3:2022年省人力资源市场工程系列高、中级职称材料预收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