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信息补充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日期:2022-06-08 浏览 1172

各市州、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组织部,省直各部门、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省属各企业集团人事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职称信息跨地区在线核验的工作要求,根据人社部2022年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座谈会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信息补充采集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填报范围
  (一)人员范围。各市州、省直各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在我省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企业集团、用人单位、中央单位、国家部委、各市州印制和“以考代评”类证书不在此次采集范围。
  (二)职称系列及层级。全省各系列(专业)按规定程序评审或认定取得的初、中、高级(副高、正高)职称。同一专业技术人员拥有各系列(专业)的初、中、高级(副高、正高)职称评审信息只采集最高层级。
  (三)采集年限。2018年(含2018年)之前在我省评审或认定(颁发的是证本样式证书,职称电子证书不在采集范围)且在2021年度未进行采集填报的职称。
  二、信息填报内容
  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中开通“职称评审信息采集”模块,填报内容与2021年度保持一致。具体要求可在省人社厅官方网站查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信息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117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称评审信息采集填报工作的补充通知》(甘人社通〔2021〕166号)。
  三、信息填报和审核流程
  填报、审核的要求不变,填报、审核流程和佐证材料缺失的处理办法与2021年保持一致,具体见甘人社通〔2021〕117号和166号文件,新增短信找回密码功能。
  四、完成时限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须于2022年6月15日前登录系统并完成填报;
  (二)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须于2022年6月25日前完成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的核实、审核等工作;
  (三)各级职改部门务必于2022年7月10日前将辖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审核完毕并推送到省职改办。
  五、注意事项
  一是广泛宣传动员。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工作督促指导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督促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填报工作,确保填报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逐级审核把关。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各级职改办要对照文件要求,认真审核证明材料和填报的信息,特别是要采取多种方法核对证明材料真伪,对填报信息中的资格文件号、证书编号等按照去年的要求进行审核,确保上报信息质量,确保按期完成采集上报任务。
  三是搞好服务保障。市州人社局和省直各部门人事处要面向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政策解读、资料复印等工作,明确告知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是为了实现“网查”,不换发电子证书,原纸质证书效力不变。要注重配合协作,积极协助做好资料调阅、核实等工作,不得要求本辖区内专业技术人员到原职称申报所在地采集信息。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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