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甘肃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5-09 浏览 651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能作用,助力我省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56 号)精神,研究制定了《甘肃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地于2020年5月8日前,将本市州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的相关科室单位联络人信息表报省厅市场处(见附件 2)。请于6月30日前、11月30日前将本市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开展情况报省厅市场处。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意见建议请随时报送,我厅将酌情推荐给稳就业专报和有关情况简报采用。


联系人:施旺林 魏志敏 李易蓓(直通车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931-8784541、0931-8960386(传真)、0931-8440159


附件:

1.甘肃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2.各市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联络人信息表

3.就业输转直通车二维码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5月6日

附件1:

甘肃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组织农民工有序返岗、 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人社部统一部署安排,决定在全省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工作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扶贫脱贫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岗位信息归集的专业优势,聚焦贫困地区特别是我省还未摘帽的8个贫困县,创新方式,精准施策,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应输尽输,应转尽转”,为确保我省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坚实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支撑。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遴选推荐活动。各地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统计、年度报告公示、诚信档案建设等工作情况,综合考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有组织劳务输转、重点企业用工保障等重点工作中的业绩表现,结合近期开展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遴选一批诚信经营、服务周到、受求职者好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各地官方网站进行宣传, 优先向用工企业和求职者推荐这类人力资源机构。对遴选出的优质人力资源机构,优先兑现各项优惠政策,落实资金奖补。
(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组织提升行动。各地要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对口支援机制,加强同天津、厦门、福州、青岛东部协作四市劳务协作,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力量优势,针对 “两州一县”等深度贫困地区、8 个未摘帽贫困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通过支持返岗复工一批、帮助招聘录用一批、动员投身农业解决一批、重大项目吸纳一批、扶持创业带动一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的“六个一批” 措施,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稳定就业。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动扩展全链条人力资源服务,从需求对接、职业培训、劳动保护、 权益维护等方面拓展服务项目,在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各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精准对接行动。各地人社部门要组织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深入乡镇、村社,宣传就业扶贫政策,特别是要让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充分了解掌握获取就业政策 和招聘岗位信息的多种渠道。认真摸排梳理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劳动技能、就业意愿,建立就业需求数据库。鼓励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与当地劳务办、劳务驻外机构进行对接,与东部发省市用工企业、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重点用工地区及新疆内蒙古等西部地区进行接洽,广泛收集岗位供给信息。引导人力资源机构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信息的归集发布,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对贫困劳动者进行求职指导,根据劳动者掌握的职业技能,身体素质,年龄特点,推荐合适的工作岗位,努力实现人岗匹配。人社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同发力,联动协作,提高岗位匹配的精准度。
(四)实施助力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行动。各地要引导鼓励本地区人力资源机构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应用“就业输转直通车”二维码或关注“就业输转直通车”小程序。采取多重手段宣传推广直通车平台应用,积极引导劳动者登录直通车平台,注册求职信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通过“直通车”平台确定岗位后, 各地人社部门要积极与输入地人社部门进行对接,主动联系本地区公安、交通、卫生部门,对就业地去向一致的贫困劳动力,要制定输送计划,做好健康检查,开展“点对点”、“一站式”输送服务。引导人力资源机构主动对劳动者到岗后的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提供法律支援等服务,全过程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场招聘活动。结合全省统一开展的“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各地要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针对特色产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分行业、分领域、分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特色专场线上招聘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动态变化,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线下扶贫专场招聘活动。举办线下招聘活要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护方案,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保证线下招聘活动安全有序。
(六)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创业指导行动。各地要支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紧密结合贫困劳动力需求,开发优化创业培训项目、产品,提供各类实用型、多样化创业培训服务。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知名专家、企业家、创投人士深入贫困地区,为贫困劳动力开展电商、农产品加工、手工艺制作等项目提供创业指导、投融资、跟踪扶持等服务,通过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
(七)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技能扶贫行动。各地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本地区承担培训任务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面向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大技能“培训券”的宣传力度,引导贫困劳动力根据个人就业意愿,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切实发挥“培训券”效能。鼓励有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拓展自身业务范围,针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提供职业指导、技能开发等服务,通过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增强就业能力。
(八)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人员能力素质提升行动。省厅计划下半年举办培训班,对人力资源机构行政管理人员和部分从业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发挥主观能动性, 制定专门培训方案,对本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和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依托东西部协作机制,主动对接东部发达地区人力资源机构,学习其先进服务理念和管理制度。通过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人员能力素质提高服务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脱贫攻坚已到攻城拔寨、全面收官阶段,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作,进一步鼓励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要突出工作重点,突出贫困劳动力,聚焦贫困地区,周密筹划实施相关活动。要强化责任落实,层层压紧压实责任,专题研究部署,周密筹划实施相关活动。要健全工作机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强与扶贫、财政等部门协同配合,确保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各项行动措施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落实各类优惠政策。各地要引导激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助力脱贫攻坚中的社会责任感和积极性主动性,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各类激励政策落地落实。对输转贫困劳动力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政策规定及时兑现奖补资金。对常年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 力落实差别化、阶梯式奖补政策,鼓励他们外出稳定务工。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地要建立正面激励机制,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情况,与享受优惠政策、遴选诚信机构及领军企业等方面相结合。要及时总结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涌现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先进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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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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